根据《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从2023年10月1日起,以下32种犬只在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禁止饲养:
1. 藏獒
2. 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
3. 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
4. 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
5. 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
6. 英国斗牛獒犬
7. 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
8. 中亚牧羊犬
9. 高加索犬
10. 西班牙加纳利犬
11. 日本土佐犬
12. 标准牛头梗
13. 卡斯罗犬
14. 韩国杜莎犬
15. 美国斗牛梗
16. 斯坦福斗牛梗
17. 爱尔兰猎狼犬
18. 比特犬
19. 罗德西亚背脊犬
20. 苏俄牧羊犬
21. 比利时牧羊犬
22. 澳大利亚牧羊犬
23. 纽芬兰犬
24. 可蒙犬
25. 罗威纳犬
26. 圣伯纳犬
27. 阿富汗猎犬
28. 猎狐犬
29. 猎鹿犬
30. 威玛猎犬
31. 波音达猎犬
32. 捷克狼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如果有人在禁养区内饲养被禁养的犬种,不仅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对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建议大家在养犬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饲养的犬种不在禁养范围内。如有需要,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